象——卦象
天地万有,生而有象,象之构成,必先有形。古人设卦,即在推演万有之现象,山川河流,日月星辰,风云雷雨,火炎水湿,鸟飞兽走,男女居室,各有其象。是故古人仰观天文、俯察地理,远取近譬,一画开天,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利用千变万化之外象符号去逻辑,征象并推演事物之变化、发展、得失、成败、青图、祸福,以求即物穷理、人定胜天之境界。
数——气数
《左氏传》曰:“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盖“数”者,所以纪“象”也,接自然演生法则,在空间而言必有大小、刚柔之区分,在时间而言亦有长短、缓急之等差,在数量而言则有多少、众寡之计算。而宇宙万有皆源于气化,故在易则称之曰“气数”。易之数,乃指消息盈虚、吉凶祸福之数,且数由心生,事在人为,天地万物之消息、盈虚,虽本乎自然之规律发展,但吉凶祸福、得失成败之数,其计算筹谋则半在人类自己在心念上的运筹与操纵。
理——义理
理者,治也,通也,义理也,道理也,事理之情由也。《系辞传》曰:“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而理乃源于“道”。研究《易经》的态度,就是观象知数,推数穷理,象、数、理三者相互为用。因为天地万有,事事物物的生成变化皆有其原由,有其法则,有其条理,有其本然。人类生存于天地之间,应敏于观察一切现象,仔细揣摩盈虚之气数,且必须顺应天地之常理,循乎伦理纲纪,所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做一个俯仰无愧、顶天立地的人,追求常理、伦理、真理。所谓:顺理成章,合乎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