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华夏易经研究学院是专门从事易经学文化研究的群众性的学术组织。本院面向全国招纳相关人才。
第二条 本院的宗旨是把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与新时代的新文化有机结合起来,用多元文化促进。
第三条 本院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为本地区的安定、团结服务,为广大民众服务。
第四条 为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吸取精华,去其糟粕,去伪存真,力争与现代文化接轨,与世界文化接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一条 本院的业务范围是:
(1)广泛联系全国各地易学研究的学术团体专家、学者及爱好者,规范易德易风。
(2)为本院成员及分院提供创业信息,经常组织经验交流。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3)组织专家对工作者学术水平进行考核评定,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
(4)为业内业外人士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第三章 学员
第一条 本院吸纳各地易学、风水学姓名爱好者、专家、学者为本学院专家,大师,接纳行内的团体为学院分院。
第二条 凡要求入学院的个人或分院必须履行下列入院手续。
(1)本人填写申请书;
(2)填写登记表,并交验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3)要求入院的个人须提交本人写的论著,论文(不少于1500字)。
(4)经专家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
(5)由本院办公室颁发证书。
第三条 权利
(1)凡是在本站登记易学专家,可以免费在本站上发布个人(单位)简历、荣誉证书、联系方式、易学论文等(不包括易学以外的各类广告);
(2)可以方便对您在本站的记载或发布的一切信息随时进行修正修改;
(3)本站在未取得易学专家的允許,本站承诺不对易学专家在本站上记载或发布的信息转给第三者;
(4)每位成功在中国华夏易经研究学院的每一位易学专家,将都拥有自己的主页,网址是http://www.hxyx.net/专家姓名(名字拼音第一个字母);
(5)享受本院组织活动的优先、优惠权,有入院、退院的自由权(退院时必须交回本院发的证书);
(6)凡在本网站登记的易学专家享有的本站提供的多项服务权利的同时,请各会员应严格遵守本站以下提出的几点守则。
第四条 义务
1.遵守本院章程,执行学院,专家委员会通过的决议,维护本院的声誉,承担本院分配的任务;
2.及时向本院提供有关书讯、会议讯息、机遇信息,经常投稿,协助办好学院网站《名家论易》栏目;
3.您在本站发表的信息,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出现的任何纠纷及不良结果,由行为人独立承担所有责任,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4.请您对发表的信息负责,要保持常对您所发布的信息资料进行更新,碓保信息的真实性;
5.本网站只提供宣传,对经本站的任何交易的质量、价格以及可信度不承诺担保;
6.所有交易应遵从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强买强卖,所有交易物品的成交由买卖双方自行决定;
7.本网站保留删除违规信息权利。
第五条 如有违反本院章程及本院利益的,经学院和专家委员会查清后,有权除名,注销其证书。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本学院专家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责是:
(1)审议和批准本院工作报告;
(2)制定和修改本院章程;
(3)选举专家委员会成员;
(4)选举和罢免专家委员和学院领导成员;
(5)其他本院重大事项。
不定期召开学院领导人和专家委员会,大会由学院和专家委员主持,到会人员超过总人数三分之二通过的决议才能生效。
第二条 本专家委员会为本院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1)讨论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审议向学院提交的工作报告;
(3)推选本会名誉院长、顾问、特邀理事;
(4)选举常务副院长;
(5)提出副院长、办公室主任任免建议;
(6)决定副院长以下工作人员任免事项;
(7)审议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院机构;
(8)讨论决定本院其他事项。
理事会一年召开一次。由学院召集并主持,专家委员到会人数达到三分之二通过的决议方能生效。
第三条 本院是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1)执行学院和专家委员会的决议;
(2)在大会会期间代行学院职责;
(3)领导本院机构从事本会日常工作;
(4)讨论审议专家,大师级别职称的招收和除名;
(5)向学院报告工作;
(6)审议批准本院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收支情况;
(7)其他事项。
本院设院长一职,设专家委员会主任一职,设常务副院长一职,副院长和专家委员若干人,由专家委员会和常务副院长和副院长集体研领导本院工作,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一半。
第四条 本章程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